爲了切實增強突發安全事故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有效地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效率,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時施救、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指揮機構(領導小組)
总 指 挥:孙水英
副總指揮:盛明昱、閻希森、殷曰國、李德峰、張萍、張懷偉
成 員:祝捷、劉玉軍、李東振、張志強、姜健、趙明、張永青、楊明證、翟磊
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二、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爲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由張懷偉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李德峰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翟磊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姜健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後勤保障組:由李東振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後處理組:由劉玉軍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學校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由相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對任何交通事故,學校都必須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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