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精准資助工作的通知》(淄教財字[2021]9號)和《關于印發<淄博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的通知》(淄教計字〔2019〕11號)等文件精神,爲切實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保證國家、省、市制定的各項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籍在我校並且在我校就學的普通高中生,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第三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合理確定標准,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通過定量認定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式完成。
第二章 認定機構與職能
第四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生处、财务室主任以及年级主任等担任成员的學生資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第五條 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年级學生資助负责人任组长,级部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等成员担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年级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六條 以班級爲單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組長,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班級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根據班級人數合理配置,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級人敊n10%。評議小組負責認定工作的民主評議。評議對象不應作爲評議小組成員。
第三章 認定依據與標准
第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檔次設置爲“一般困難”(A檔)、“困難”( B 檔)和“特殊困難”(C檔)三檔。学校的认定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学年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及家长对家庭经济情况、学生在校消费情况等开展问卷调查。学校根据全市或者张店区的认定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这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第八條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以下因素
(一)家庭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勞動力及職業狀況家庭財産及收入、家庭負擔等情況。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建建檔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園地、生源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等情況。
(四)突發狀況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等情況。
(五)學生消費因素。主要包括學生消費金額、消費結構等情況。
(六)其它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因素。
第九條 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在校全日制學生;
(二)品行端正,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團結友善;
第十條 特殊情況認定與處理
(一)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認定爲特殊困難學生:
1.農村脫貧享受政策家庭學生
2.農村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
3.農村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
4.嚴重困難家庭學生
5.孤兒(含重點困境兒童)
6.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
7.城鄉低保家庭學生
8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9.淄博籍低保邊緣家庭學生
10.淄博籍因傷因病持續支出型家庭學生
11.淄博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烈士子女
12.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重大突發意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學生。
(二)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不能認定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已經通過認定的,應取消其受助資格:
1.隱瞞家庭經濟實際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硻n仍蛟斐杉彝ゾ迷菔崩训;
3.由于生活奢侈浪費等原因造成生活暫時困難的;
4.有其它不符合認定條件的。
第四章 認定程序
第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自愿申请、三级认定、结果公示、建檔备案等环节。
第十二條 新学年开学后,学校向学生发放《2026世界杯外围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致新生的一封信---国家學生資助政策明白纸》;9月10日前,学生处组织各班召开學生資助政策主题班会,宣传高中学段的资助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处负责将班会材料进行存檔,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第十三条 每学年开学初,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户籍为外地的需提供建檔立卡、特因供养、城乡低保、重点困境儿童、孤儿、烈士子女、残疾证明材料(戶籍爲本地的學生信息由區縣民政部門、扶貧部門、殘聯提供,學生不再提供證明材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需提供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班主任查看后,归还学生,不再要求存檔。
第十四條 9月15日前,学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组织召开學生資助年级负责人会议,部署學生資助的年级工作和培训淄博市學生資助管理系统的年级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9月25日前,学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组织召开全校班主任的學生資助培训会,培训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和相关纸质申请材料的填写工作,以及淄博市學生資助管理系统的学生填写流程、班级评议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10月10日前,年級負責人對本年級班主任進行網上系統的培訓和解答網上系統的疑問。
第十五條 10月18日前,学校专职负责人和各年级负责人指导各年级班主任组织开展班级评议工作。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淄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表》,通过淄博市學生資助管理系统,开展线上班级评议,同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各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提交年级认定工作小组评议。
第十六條 10月25日前,年级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评议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逐一进行家访,并填写《家访记录表》,留存家访照片。班主任完成家访工作后,年级负责人将家访照片统一导入淄博市學生資助管理系统,年级认定工作小组根据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以及家访记录表、家访照片,认真审核,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年级线上认定工作。
第十七條 年级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檔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不少于2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
第十八條 10月30日前,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小組統籌全校情況後,適當調整,完成全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線上認定評議工作,並以適當方式、在適當範圍內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11月15日前,学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将学校审议通过后的《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报送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十九條 11月25日前学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社保卡的办理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檔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條 11月30日前,学校根据认定结果,完成本学期的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向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及《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等相关材料。
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学校、年级、班级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杜绝弄虚作假。学校學生資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年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第二十二條 學校需要接受對認定工作的投訴,要認真核實情況,及時回複處理意見,設立投訴電話0533-3989021。
第二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随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第二十四条 学校每学年对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核查,确保学生填写的各类信息详细、准确、真实、可靠,对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取消其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同时作为重大违纪,对学生给予相应的违纪处分,并记入学生的成长檔案。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2026世界杯外围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2026世界杯外围
2021年9月1日
版权所有 ? 2026世界杯外围 鲁ICP备14033243号-1 公安备案号:37030302000190